法律文學創作獎緣起

  1. 對多數人而言,除了傳播法規與點綴的法庭戲劇之外,法律與文學是毫不相干的兩回事,法律是十分現實、具有強制力的規範,文學則是虛擬的、是情感的抒發。不過,若是仔細探究,卻不難發現法律與文學其實有相當的相似性,兩者都是利用語言與文字,試圖描述人的世界與建構秩序,所不同者,在於文學作品是由作者自身出發,表達的是個人對於世界的理解與創造,法律則是集體地以各種法則規範,來傳遞與達成被認為實際存在於社會群體中的理念,如正義與人權。 
  2. 然而,雖然兩者的媒介相同,目標相仿,在實際的層面卻表現出極大的差異,以法律而言,儘管其具體又強制地規制著小至垃圾處理、便溺飲食,大至生死存亡等所有與人相關的一切,但對非法律人來說,卻始終被視為是特殊專業的範疇,法律語言有如迷宮,使人無法與之親近。某個面向看來,這種性質或許是法律必然的命運,因為法律語言為了規範高度複雜人的世界而必須相當抽象化。但這也可能是法律人的「創作」結果,法律人往往不自覺耽溺於抽象法律語言創造出之邏輯體系,玩弄運用法律語言而自以為透過三段論法將整個人的世界都可納入規制。在解釋與解釋中,卻忽略了法律所源自之社會脈絡及其意欲創造之價值與秩序。 
  3. 相對於法律與人的疏離,文學採取的角度則是較為與人親近的,文學作品透過同樣雕琢但卻是為了使人有所感受的語言文字,對具體人世關懷,對人在各種規範下之處境,或訴諸人的直覺、情感,使社會秩序得以投射於較具體情境中,這不但可以喚起人對於法律的理解,也喚起了抽象法律語言所無法帶來的情感感受。更甚者,比起法律,文學的虛擬性使其具有挑戰既有秩序的力量,亦有助於人類反省法律而作為社會改革的契機。 
  4. 就如同德國小說家卡夫卡的「審判」,藉由其主角K身陷一場莫名的逮捕、審訊中,不但描繪了人在法律程序中無力的掙扎,也探討了人存在的意義。法國大文豪雨果因著一篇苦役犯之判決與釋放後之處境的報導,而寫下的「悲慘世界」,成為描寫刑事處罰、法律秩序追求、社會公義與憐憫交織之人類情懷的經典,其「一個死囚的末日」更批判了死刑制度,對法律直接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又如英國作家霍伯特(AP Herbert)所撰寫的「不普通法」(Uncommon Law),以虛構訟案、判決的形式,批判作者認為不合理的法律條文或觀念。美國作家哈柏李(Harper Lee)的作品「梅崗城故事」裡,則描述了白人律師為黑人強暴嫌犯辯護的過程中,面對兒女質疑與司法正義的思考。英國作家庫伯(Richard Cooper)所撰寫的Shadow of Noose則為英國偉大的辯護律師Marshall Hall成功的律師生涯但略帶悲劇性的個人生活留下了深刻的記錄。而在這些文學作品之外,法律本身的產物,如法官的判決、律師的訴狀等,除了是法律的推敲運用外,也可以是優美的文學作品。凡此種種,都可看出法律文學這個領域的豐饒可供深耕。 
  5. 台灣的法律體系普遍為人民所不滿。問題也許是源於法律自身,也許是出在制度,但卻鮮有作品探討人在法律、司法制度下的處境,亦少有展現法律批判的文學。台北律師公會創立法律文學創作獎的目的,即是在希望能鼓勵帶動台灣文學界或法律界從事探討法律的創作,從而發揮文學的影響力,重拾對於人權、正義的理解與熱情。 
  6. 法律文學創作獎自2003年起,不僅讓法律與文學有了交集,更讓人看到社會各個角落,甚至是監獄裡,不同背景的人們如何看待法律,以及法律給人的希望、失落、期許、誤解。透過文學的呈現,法律案件不再只是訴狀與判決書而已,背後更有一段段真實的人生,以及種種無解又難以逃逸的關係。 
  7. 如果,您也想為理性與感性、法律與文學的交會點燃一盞燭光,那麼,請現在就提筆寫下屬於您的法律故事吧!

台北律師公會法律文學創作獎大事紀

  1. 2002年 
    創始。薛欽峰律師發想,該屆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李念祖律師支持,並成立法律文學創作獎推動小組。
    2002年
    林詩梅撰寫徵文活動緣起。
    2002年
    陳國華、邵瓊慧及黃欣欣三位律師合撰徵文辦法。
    2003年2月
    發布首屆法律文學徵文訊息。
    2003年8月
    王德威教授、作家平路、侯文詠、廖炳蕙教授、陳彥希律師、黃瑞明律師擔任評審,選出首獎《青春的偷竊歲月》、評審獎《灰》、《誰取消她的晚餐約會》、佳作《油桐花之戀》、《故意》、《往上爬》。
    2003年9月
    律師節慶祝大會中,台北公會理事長李念祖律師代表頒獎予得獎人。
    2003年11月
    出版《青春的偷竊歲月:2003年法律文學創作大賞》,邵瓊慧律師主編。
    2004年2月
    公告2004年法律文學創作獎徵文訊息。
    2004年8月
    作家李昂、詩人李敏勇、范銘如教授、陳惠馨教授、張訓嘉律師擔任評審,選出首獎《相遇》、評審獎《尋找杜蘭朵》、特別獎《失衡的天平》、佳作《小雅的律師路》、《高山畫眉》。
    2004年11月8日 
    召開得獎名單公布記者會,會中並由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顧立雄律師頒獎予得獎人。
    2005年3月
    出版《相遇:2004年法律文學創作大賞》,邵瓊慧律師主編。
    2005年11月
    公告2006年法律文學創作獎徵文訊息。
    2006年8月
    吳念真導演、邵瓊慧律師、楊翠副教授、蔡詩萍先生、顏厥安教授、鍾明德院長擔任評審,選出首獎《傾聽顏色的聲音》、評審獎《色計》、特別獎《不要說再見》、佳作《傾斜的天秤》、《符》、《未爆彈》、《渴睡的人》。
    2006年8月
    邵瓊慧律師代表公會前往台南監獄,告知馬景珊、沈明賢兩位得獎人獲獎訊息。
    2006年9月
    9月律師節慶祝大會,由理事長陳和貴律師頒獎予得獎人
    2008年1月
    出版《傾聽顏色的聲音》(馬景珊著)、《色計》(劉峻谷著)二書,邵瓊慧律師主編。
    2008年12月
    公告2009年法律文學創作獎徵文訊息,新增報導文學獎。
    2009年8月
    詩人向陽、邱貴芬教授、作家駱以軍、張麗卿教授、李念祖律師擔任評審,選出報導文學獎《想像的青天》等5篇、中篇小說獎《意外》等6篇得獎作品。
    2009年9月
    律師節慶祝大會,由總統馬英九先生頒獎予首獎得獎人。
    2016年11月
    法律文學創作獎暌違8年,本公會續辦理第五屆法律文學創作獎徵文,首度以極短篇小說為本次徵文之類別
    2017年4月
    第五屆法律文學創作獎徵文,邀請張大春先生、蔡素芬小姐、廖志峰先生、陳宜倩教授及賴芳玉律師為評審,選出極短篇小說首獎《瑪莉的遺囑》、評審獎《心裡的眼光》,以及《銀白的光芒》等九篇佳作。並於2017年4月26日於本公會會館舉行頒獎典禮。
    2017年11月
    公告第六屆法律文學創作獎徵文辦法,徵文類別除極短篇小說外,首度就法律電影故事大綱為徵文。
    2018年8月
    第六屆法律文學創作獎徵文,經本公會法律文學委員會委員10人進行初審,外聘張大春先生、黃丞儀研究員、李遠老師、易智言導演、蘇哲賢導演為決審委員,評選出極短篇法律小說組首獎《殺人自白》,評審獎《地方特考》、《經驗》,以及《貓的證言》等6篇佳作;法律電影故事大綱組,評選出首獎《藍色沙漠》,評審獎《萬物可當》、《一根煙》,佳作《引路人》。並於2018年8月24日於本公會會館進行頒獎及座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