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條件限制:
  2. 1. 空間使用者:律師會員,行政人員,一般平民, 各有不同需求。
  3. 2. 物理環境:
  4. 光線:長廊之木窗不僅解決了西晒的問題,更有豐富的光影效果。
  5. 景觀:將最好的景觀提供給會員。
  6. 噪音:利用長廊將噪音源隔離,舊有鋁窗亦破爛不堪,更換氣密鋁窗。
  7. 空氣:舊有冷氣噸數不足,全部換新,並增設預冷式新鮮空氣以增加換氣效果。
  8. 3. 污穢水幹管:以原有管道區間內做改革,會員區、行政區分設男女廁所及茶水間,並儘量縮短距離,以免日後容易堵塞。
  9. 4. 公共安全:每個區間均有緊急事件之安全出口。
  10. 5. 樑高:樑底僅有218CM ,利用不同天花造型,儘量提高天花高度。
  11.  
  12. 二、概念形成:
  13. 1. 均衡佈局:將不同USER依使用人數及頻率做面積及位置之均衡配置。
  14. 2. 雙門廳的形成:自然形成裡外與門禁,並且在電梯口即將不同的人潮立刻疏散開來,會員可利用刷卡直接進入圖書館或會議區,一般人則另有服務櫃台。
  15. 3. 過渡空間:空間的縮放及物理條件與心理條件的契合。
  16. 4. FORM FOLLOW FUNCTION:依條件限制自然形成。
  17.  
  18. 貳、平面配置及功能介述:
  19. 消化與吸收原有條件的限制,自然形成三區。
  20. 一、門廳
  21. 二、圖書區:
  22. 1.個人閱覽區:提供律師私密的思考空間。
  23. 2.電腦作業區:設置電腦查詢站,可與國內外大型資料庫網路系統連線。
  24. 3.雜誌區:約100 種雜誌之陳列及儲藏。
  25. 4.書庫:開放式書櫃--約可藏書4000冊。舵輪式書庫--約可藏書一萬冊。
  26. 三、會議區:
  27. 無視覺障礙及噪音干擾,並隔絕西晒。除A 為貴賓接待室,B 為理監事會議室,
  28. C--F均為活動隔間,並有齊全之視聽設備。
  29. 若有租借會議室之需求請參考 台北律師公會會議室租借申請書  
  30. 四、栱廊:GALLERY.SOCIAL.PATH.REST. 這不是一個過道,而是多功能的空間。
  31. 五、托育室:當會議區使用者有托育需求時,可使用拱廊區側邊的溫馨小空間安排托育服務。
  32. 六、理事長室
  33. 七、行政區
  34. 八、會員服務區
  35. 九、法律服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