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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課程

2018年:

    1. (已結束)台灣金融犯罪史課程計畫書
    2. (已結束)律師應該了解的區塊鏈概念與應用
    3. (已結束)測謊
    4. (已結束)博弈談判與爭端解決機制-兼論律師業務之談判哲學
    5. (已結束)律師也能讀懂財務報表

2019年:

  1. (已結束)勞動事件法
  2. (已結束)商業法律實務基礎一
  3. (已結束)商業法律實務基礎二
  4. (已結束)勞動事件法(加開)
  5. (已結束)法官學院合作課程:民事爭點整理實務與理論
  6. (已結束)律師應該了解的區塊鏈概念與應用(重開)
  7. (已結束)數位時代下之隱私權 
  8. (已結束)刑事訴訟實務
  9. (已結束)國貿局合作課程:國際貿易救濟調查程序及法律實務
  10. (已結束)重大金融犯罪事件實務研習
  11. (已結束)商業法律實務基礎(重開)
  12. (已結束)家事案件相關議題
  13. (已結束)商業交易的經濟分析與實務運用

2020年:

      1. (已結束)如何審閱修改及翻譯常見的英文商業合約條款(第一輪)
      2. (已結束)行政訴訟實務──附論憲法訴訟新制
      3. (已結束)刑事訴訟實務(重開)
      4. (已結束)如何審閱修改及翻譯常見的英文商業合約條款(第二輪)
      5. (已結束)如何審閱修改及翻譯常見的英文商業合約條款(第三輪)
      6. (已結束)洗錢與資恐防制
      7. (已結束)如何審閱修改及翻譯常見的英文商業合約條款(第四輪)
      8. (開課中)家事案件相關議題
      9. (開課中)如何審閱修改及翻譯常見的英文商業合約條款(第五輪)
  1.                         
    上課時間
    課  程  內  容  /  大  綱
    講師
    第一堂開課日:
    109年11月4日(三)下午6:30至9:30
    第二堂開課日:
    109年11月11日(三)下午6:30至9:30
    第三堂開課日:
    109年11月18日(三)下午6:30至9:30
    第四堂開課日:
    109年11月25日(三)下午6:30至9:30
    第一單元:「閱讀與審閱英文合約技巧(一)」
    課程摘要:
    一、 為何白紙黑字訂合約?
    二、 閱讀條文標題抓住約定重點
    三、 刪去贅字與過時的字詞
    四、 看懂雙重否定句
    五、 你能正確理解shall這個字代表的意義嗎?
    六、 將條款內容用大寫字母、粗體字、斜體字、畫底線加以強調,其優缺點為何?
    七、 實作練習
    第二單元:「閱讀與審閱英文合約技巧(二)」
    課程摘要:
    一、 看懂合約條款中的「and/or」規定
    二、 常見的各種英文合約條款
    三、 如何善用網路資源閱讀英文合約
    四、 合約中的「複數」用語,容易造成誤解
    五、 挑出過時或「以訛傳訛」的錯誤字詞
    六、 實作練習
    第三單元:「合約翻譯技巧(一)」
    課程摘要:
    一、 誰才是您的目標讀者?一般讀者?專業法律人士(法官、律師)?
    二、 避免使用模棱兩可、易生混淆的字詞
    三、 避免使用艱澀難懂的法律術語、賣弄行話
    四、 適當地設計或修改段落結構、標點符號
    五、 儘量使用主動式,少用被動式/使用現在式,別用未來式
    六、 避免濫用大寫字母、粗體字、斜體字、畫底線
    七、 如果合約需要定義某些字詞,則應以一般人普遍理解的意思定義之
    八、 實作練習
    第四單元:「合約翻譯技巧(二)」
    課程摘要:
    一、 使用易閱讀的字體
    二、 為篇幅較長的合約製作目錄
    三、 避免翻譯後的條文或句子長度過於冗長
    四、 將冗長的條文把長句拆解為數個短句的組合,或予以分段、分項
    五、 避免使用太多重複的同義詞
    六、 英文合約中的「of」通常是贅字
    七、 實作練習
    葉茂林博士/外國法事務律師
    第一堂開課日:
    109年10月13日(二)下午6:30至9:30
    第二堂開課日:
    109年10月15日(四)下午6:30至9:30
    第三堂開課日:
    109年10月20日(二)下午6:30至9:30
    第四堂開課日:
    109年10月22日(四)下午6:30至9:30
    第五堂開課日:
    109年10月27日(二)下午6:30至9:30
    第六堂開課日:
    109年10月29日(四)下午6:30至9:30
    第七堂開課日:
    109年11月5日(四)下午6:30至9:30
    第一單元:「家事事件關於剩餘財產分配、遺產分割等事件之實務研析」
    課程摘要:
    夫妻在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如何保障自身財產或分配他方財產,以貫徹夫妻平等原則?繼承人間如何妥速解決遺產的分配,避免感情撕裂?實務上又是如何操作?本單元就此提出研析報告。
    第二單元:「家事調解案例研究-家事調解程序代理人之角色」
    課程摘要:
    家事事件法修正後,家事事件大部分均列為「應」調解事件,大幅提昇調解先行程序,除了期能以調解方式解決爭端,減少當事人成本及司法資源外,家事事件在本質上較其他民事事件,更有強化「問題解決」而非「法律判斷」取向的需求。在各法院因地制宜以不同方式強化家事事件調解程序之環境下,家事調解程序之代理人角色與家事訴訟程序之訴訟代理人是否有利害衝突?應如何區隔與調整?本課程藉由家事調解案例討論與解析,探討家事調解代理人之定位,及在家事調解中代理人如何發揮其功能。
    第三單元:「社工、程序監理人、家事調查官角色功能及經驗分享」
    課程摘要:
    一、 社工
    (一) 司法社工的服務內容
    (二) 司法社工的角色
    (三) 家事案件的特色與對律師的提醒
    二、 程序監理人
    (一) 工作模式簡介
    (二) 以親權事件說明在工作中,如何釐清受監理人的意願,並嘗試促進雙方溝通,調節情緒以受監理人的最佳利益為關注的焦點,雙方友善合作。
    (三) 期待與律師合作之要點
    三、 家事調查官
    (一) 家事調查官之角色與職能
    (二) 家事調查程序(以親權案件為例)
    (三) 期待
    第四單元:「親屬事件―婚生推定與婚生否認制度、非婚生子女與認領制度、成年監護制度」
    課程摘要:
    本課程共分二部分,一為以自然血親的建立方式作為主軸,說明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如何認定,以及學說與實務之相關爭議,此乃涉及子女之權利義務,包括繼承與扶養之權利,格外重要;一為以成年監護制度為中心,除介紹現行法規定在實務運作之問題外,並對去年甫通過的意定監護新制,以及108年施行之病人自主權利法將對成年監護制度造成之影響進行說明。

    第五單元:「家事審理程序概況」

    課程摘要:

    家事事件法之體系涵蓋調解、人事訴訟、家事財產訴訟、家事非訟及強制執行等程序,而有別於傳統程序法之立法方式,並新創程序轉換、統合處理、暫時處分等制度,更強化訴訟程序職權化、非訟法理擴大適用、程序利益保護及程序保障等原則。本專題即針對家事事件於實務審理之運作現狀,逐一進行介紹與闡析。

    第六單元:「繼承事件――代位繼承、繼承權之喪失、概括繼承有限責任」

    課程摘要:

    就代位繼承、繼承權喪失、概括繼承有限責任之立法意旨、學說爭議、實務見解及修正草案內容加以說明,並予以評析。

    第七單元:「繼承事件――繼承回復請求權、特留分扣減權」

    課程摘要:

    就繼承回復請求權、特留分扣減權之立法意旨、學說爭議、實務見解及修正草案內容加以說明,並予以評析。

    張競文法官

    李莉苓法官

    莊喬汝律師

    戴瑀如教授

    盧軍傑法官

    林秀雄榮譽講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