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上必須注意的事項

由於專家小組、申訴人或註冊人,都有互相聯絡的必要,因此實施要點對於聯絡方面也有所規定。 

 

為了供相關當事人檢查或報告之用,因此不論所聯絡的事項為何,寄送者都應該保管傳送記錄的文件。 

 

而且在聯絡上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專家小組對任一方當事人聯絡時,應該將副本送交他方當事人及爭議處理機構。 

二、爭議處理機構對任一方當事人聯絡時,應將副本送交他方當事人。 

三、任一方當事人聯絡他方當事人、專家小組或爭議處理機構時,應依其情形,提出副本予他方當事人、專家小組及爭議處理機構。 

所以從規定上來看,爭議處理機構與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必須對聯絡的事項有所知悉,以做到爭議處理上的公正與透明。